太仆寺旗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2022年度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征集2022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申报见习的单位一般每年能提供至少10个以上的见习工作岗位,情况特殊的地区向自治区申请批准,见习单位可对提供岗位数量不作要求。见习单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
3、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见习单位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具有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5、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人员范围
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请符合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条件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到太仆寺旗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申报地点:太仆寺旗就业服务中心307室
联系方式:0479-5233120
太仆寺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9日